靖江市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成效明显。2017年1月起,靖江市针对全市5488户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实施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
(一)为全市12965个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二)提高门诊统筹和慢性病补偿年度限额和报销比例,提高单日最高补偿限额。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年度最高限额由300元提高到500元。
(三)取消建档立卡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其个人自付范围内合规费用6000元以内的部分按45%的比例补偿,自付范围外合规费用3万元以内部分按40%比例补偿,其余各级补偿比例不变。
截至2017年12底,已有5562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共报销154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对象有445人次享受大病保险报销118万元;建档立卡对象发生住院总费用5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236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9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18万元,平均报销比例为70.6%,比政策实施前提高了21.7%。
以该市东兴镇贫困户孙某为例,作为该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员,近年来身患肿瘤,每年需住院治疗。2017年先后住院9次,共发生住院费用31550.6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时报销了20758.36元,医疗救助报销4812.71元,个人承担费用5979.59元,实际报销比例为81%。根据该市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大病保险再次报销2430.7元,全年医疗费用累计报销28001.77元,个人承担3548.89元,综合报销比例达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