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形成和谐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6月14日下午,泰州市启动仪式,仪式宣布自2018年6月至2020年12月,泰州市开展首期三年的文明交通“三示范”暨“文明示范车”争创活动。
仪式上,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胜梅同志宣布“文明示范车”争创活动正式启动,泰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杜荣良向交通志愿者代表授旗;出席仪式的领导共同为交通志愿者代表发放、粘贴“文明示范车”标志、标识。争创“文明示范车”的志愿者代表进行了集体宣誓。
活动规定凡是登记住址在泰州市区的小型汽车车主,在车身前后张贴统一争创标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乐于公益,乐于助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礼让斑马线,不违法停车,不车窗抛物;遇有道路交通事故,主动救助伤员;文明示范车标准要求驾驶人自觉履行活动义务;无“不按规定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车窗抛物”三种交通违法行为;无记6分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参与交通志愿者活动不少于1次。荣获“文明交通示范车”的车辆,可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申请减免记3分的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