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要求受托银行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再收取职工购房合同复印件,同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过程中,受理人员通过扫描仪将职工申请材料录入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后,不再需要将扫描件打印存档,至此,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有效提升。